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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捷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吨吡唑酸酯、 1000吨马来酸二乙酯、3000吨碳12-24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浙江捷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吨吡唑酸酯、1000吨马来酸二乙酯、3000吨碳12-24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捷达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总;联系电话:0572-5665735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九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0571-81903396
三、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浙江捷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吨吡唑酸酯、1000吨马来酸二乙酯、3000吨碳12-24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镇天子湖现代工业园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内容与规模:拟利用企业现有土地和厂房,新增反应釜、冷凝器、中转罐等设备142台(套),形成年产100吨吡唑酸酯、1000吨马来酸二乙酯和3000吨碳12-24烷的生产能力,同时联产硫酸钠、氯化铵和95%乙醇。
四、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点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有南店村、吴祉村、张芝村、南北湖村、五福村、高禹村等行政村,具体见表1。
表1 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环境要素 |
隶属行政村 |
名称 |
中心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X |
Y |
||||||||
大气环境 |
南店村 (约470户,1700人) |
南店小区 |
751484.66 |
3411093.10 |
环境空气
|
居民 |
二类 二类 |
西 |
约500 |
南店村 |
751322.03 |
3411441.94 |
西 |
约800 |
|||||
上舍桥 |
750558.04 |
3412213.89 |
西北 |
约1320 |
|||||
三叉口 |
750499.06 |
3412787.05 |
西北 |
约2250 |
|||||
后湾 |
750909.37 |
3409138.38 |
西南 |
约2470 |
|||||
吴祉村 (约1100户,3980人) |
七房村 |
754166.00 |
3413143.00 |
东北 |
约2060 |
||||
日智 |
754271.00 |
3412879.00 |
东北 |
约2070 |
|||||
大木桥 |
751589.81 |
3412649.04 |
西北 |
约960 |
|||||
水林庄 |
7516.24.96 |
3412663.79 |
西北 |
约1190 |
|||||
施湾 |
752012.54 |
3413010.42 |
北 |
约980 |
|||||
孙家塘 |
752158.00 |
3413036.00 |
北 |
约1400 |
|||||
袁家畈 |
752950.48 |
3412862.30 |
东北 |
约1380 |
|||||
上安村 |
751796.00 |
3413277.00 |
西北 |
约1650 |
|||||
张芝村(约540户,1870人) |
允安 |
754481.42 |
3412735.72 |
东北 |
约2230 |
||||
南北湖村(约680户,2750人) |
庄村 |
754249.00 |
3411312.00 |
东 |
约1960 |
||||
松坡弄 |
754532.52 |
3411441.35 |
东 |
约2180 |
|||||
九间 |
754694.08 |
3411337.86 |
东 |
约2390 |
|||||
南北湖 |
754649.00 |
3409428.00 |
东南 |
约2300 |
|||||
五福村(约330户,3500人) |
五福新村 |
753622.00 |
3409788.00 |
东南 |
约1880 |
||||
上城 |
754846.91 |
3409556.81 |
东南 |
约2930 |
|||||
下城 |
754346.38 |
3409335.74 |
东南 |
约2830 |
|||||
胡家冲 |
754042.00 |
3409101.00 |
东南 |
约2250 |
|||||
山岗上 |
754015.44 |
3409088.74 |
东南 |
约2870 |
|||||
武当 |
754373.72 |
3409068.28 |
东南 |
约3100 |
|||||
高禹村(约1520户,5560人) |
天禹新村 |
750503.60 |
3413447.70 |
西北 |
约2160 |
||||
羊山头 |
751371.91 |
3413741.21 |
西北 |
约2580 |
|||||
学校 |
南北湖中心小学 |
753742.00 |
3410225.00 |
学校 |
东南 |
约1790 |
|||
高禹镇中学 |
750888.77 |
3413507.21 |
西北 |
约2180 |
|||||
地表水 |
/ |
浑泥港 |
/ |
/ |
地表水 |
水体 |
三类 |
东 |
约2360 |
地下水 |
/ |
附近地下水 |
/ |
/ |
地下水 |
水体 |
三类 |
/ |
/ |
声环境 |
/ |
厂界周围200m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目标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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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 |
/ |
占地范围内全部,厂界外延745.07m内土壤环境敏感目标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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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 |
/ |
厂界周围5.0km范围内的风险敏感目标 |
/ |
/ |
/ |
/ |
/ |
五、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本项目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主要包括:
(1)大气污染防治:工艺废气采用多级冷凝的方式回收中间体或产品,不凝尾气送RTO焚烧后+一级碱吸收后高空排放。涉及加氢还原工段的废气,因考虑氢气爆炸极限范围较宽,因此将含氢的废气经一级冷冻盐水冷凝或冷冻水冷凝+两级水喷淋+经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含HCl废气经冷冻水冷凝+水喷淋+碱喷淋后高空排放。
(2)水污染防治:依托现有一套处理能力为30m³/d高浓废水预处理系统,一套150m³/d的生化处理系统的污水处理站,采用优化的催化+氧化工艺+优化的二级生物处理相结合的处理流程。高浓度的工艺废水进入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后,与其它低浓度的废水混合后进生化系统处理。
(3)固废防治:废催化剂、精馏残液、蒸馏废液(前馏分)、精馏废液,浓缩废液、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和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材料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
(4)噪声防治:主要采取建筑隔声和消声的办法,室外设备做减震或隔声处理,室内设备做减震、消声或隔声处理。
六、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因子环己烷、甲苯、丙酮、硫酸、氨、非甲烷总烃、二氧六环、HCl、甲醛、甲醇等因子的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存在一定贡献,但最大落地点浓度和周边环境敏感点的贡献值均可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常规因子PM10、SO2、NO2预测考虑区域削减污染物情况下,叠加2018年常规监测站逐日监测数据时,保证率日均浓度均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叠加2018年常规监测站年均监测数据时,叠加浓度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厂界处无组织废气排放均能达到相应厂界标准限值要求。因此,在正常工况下,企业只要按规范运行废气治理设施,可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影响不大。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废水排放量略有削减,从水量和水质上看,本项目实施后,企业污水处理站均能够满足全厂污水处理需求;且不会增加安吉清源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负荷,对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影响不大。厂区严格执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并将初期雨水也全部接入污水管网;厂区内废水依托厂内现有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纳入安吉清源污水厂处理,尾水达标后排放。因此,本项目废水排放对周边水体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分析
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正常运行时,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废大部分为危险固废,危废主要为废催化剂、精馏残液、蒸馏废液(前馏分)、精馏废液,浓缩废液、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和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材料等,类别包括HW04、HW11、HW49、HW50,均委托外面资质单位处置。企业应加强产生及收集环节的管理,危废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危废贮存场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时转移,控制厂内贮存数量,通过自行处置或委外处置的方式处置,则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正常工况下,不会有污水的泄漏情况发生,也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非正常工况下,预测污水泄漏对地下水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随着其不断迁移、扩散和消解,泄漏污水中的耗氧量、甲苯在泄漏一定天数后,地下水均无超标,通过地下水影响也很小;但短期内会对周边地下水体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必须落实环评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评价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分析项目运营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企业运行期间,大气沉降对土壤的影响较小,同时在企业做好三级防控和分区防渗措施的情况下,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对土壤的影响较小。综上,项目运营对土壤的影响较小。
(7)风险评价
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企业生产涉及甲苯等危化品,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但只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正常生产情况下企业环境风险程度属于可接受水平。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浙江捷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吨吡唑酸酯、1000吨马来酸二乙酯、3000吨碳12-24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拟建地位于安吉县天子湖镇天子湖现代工业园,项目总投资6650.0万元,选址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日常营运过程中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所排污染物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造成的环境影响能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用地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因此本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浙江捷达科技有限公司在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间公众可登录建设单位浙江捷达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hejiangjieda.com)公开下载查阅,全文公示时间由环评报告报送审批进度而定。
公众即日起可到环评单位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时间自2021年2月5日起至2021年2月23日(十个工作日)。如要了解进一步信息,可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咨询,时限自2021年2月5日起至2021年2月23日(十个工作日)。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十、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以下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咨询意见,此外公众也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映意见或建议。
公示时间:2021年2月5日起至2021年2月24日。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1年2月5日起至2021年2月24日(十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十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1年2月5日起至2021年2月24日(十个工作日)。
浙江捷达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2月5日